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泉州市4个单位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开展博士后工作,分别是: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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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中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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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设区市人社局,有关省直单位,各有关博士后设站单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等497个单位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通知》(人社部函( 2020 )108号),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等25个获批单位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名单见附件),开展博士后工作。
请各有关设区市人社局、省直单位及时通知本次获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单位,督促指导其尽快做好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要做好服务协调和相关配套政策落实工作,加强对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指导和帮助,指导其做好建章立制、人员选聘、考核管理等工作。
各新设站单位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5] 8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 20号)以及《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实施意见》(闽人社发[2016]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博士后管理工作组织领导
设站单位应成立单位博士后工作管理协调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博士后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建立本单位博士后工作管理制度,制订目标管理、绩效评价、奖励惩处、福利保障等切实可行的管理工作细则,建立博士后人员进站招收、中期考核和出站考核制度,推进博士后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启动博士后研究人员引进招收
按照申报设站时提出的研究项目,要结合单位现阶段重大科研任务,尽早确定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合)招收单位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抓紧开展博士后人员选聘工作,做好对博士后人员申请资格的审查,严格按规定条件招收博士后人员。
(三)加强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使用
要为博士后人员提供优良的科研办公条件,切实落实工资福利、住房等待遇和保障措施,在科研和生产实践中,逐步培养出一批富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青年人才。
(四)注重博士后管理人员队伍建设
积极参加各级博士后管理人员培训活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服务意识强的博士后管理人员队伍。
各有关设区市人社局、省直单位、新设站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家及省里关于博士后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要求,加快加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做到“机构到位、制度到位、人员到位”,争取2021年底前有博士后人员正式进站,顺利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
请各设站单位将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文件电子版报送至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家工作处。
时间:2020年12月31日前
联系人:郑文林、邓君
联系电话:
0591-87817990、87846897
邮箱: zgzcst.fujian.gov.cn